HANMA TECHNOLOGY(60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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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认购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 票方式) 2024 年 11月 1 (五)股票来源: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司法重整资本公积 转增股票。本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司法重整资本公积转增的A股股票 资金总额不超过2,250.00万元,认购本次司法重整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 数量为不超过750.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司法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后公 司总股本的0.47%。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 激励获得的股份。 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 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3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 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设立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 时 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11-22 10:4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已经严重 资不抵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陷入严重的债务及 经营危机。如果无法化解风险、实现重整成功,汉马科技将面临破产 清算风险,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将无任何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 配,届时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为挽救汉马科 技,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需要出资人和债权人共同努力,共 同分担实现汉马科技重生的成本。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出资人指截至出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汉马科技的全体股东。前述出资 人在股权登记日后至本重整计划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 因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出资人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重整计划的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效力及于其股权的承继人及/或受让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重整计划以汉马科技现有总股本 654,314,844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948,756,5 ...
*ST汉马: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09:52
盈科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南京) 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YINGKE 盈科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5A 栋 12 层 2024 年 11 月 a 盈科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系基于以下前提:(1)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且该等副本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和相符;(2)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用作其他目的或被第三方所依赖。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5 09:52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公告编号:临 2024-13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5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8,036,47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4.851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郭磊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1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室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1000 号) (三) 出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摘要
2024-11-11 10:4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摘要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汉马科技")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以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与 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积极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合 理诉求及各专业机构的建议,制定本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 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以债权人利益为最大考量, 在诸多方面做了安排。为便于各方全面、快速了解,现就方案核心要 点和实施效果摘要说明如下: 一、方案核心要点 (一)引入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 通过公开招募,本次重整确定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 限公司作为产业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 员工主体、12 家财务投资人等全部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后汉 马科技总股本约 32.15%的转增股票,直接支付的重整投资款 1,765,156,821.00 元。其中,产业投资人出资 391,156,821.00 元,受让 130,385,607 股转增股票;员工主体出资 60,000,000.00 元,受让 20,000,000 股转增股票;财务投资人出资 1,314,000,000.00 元,受让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4-11-08 12:4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3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1 月 8 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 "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 湖福马")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或 "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1 号、(2024)皖 05 破申 26 号《民事裁定 书》及(2024)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1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 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联合担任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马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 务所郑志斌。 ●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
*ST汉马: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复函(李书福先生、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4-11-08 12:45
李书福 2024 年 11 月 8 日 回复派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今日收到贵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所提出的事项,现 回复如下: 1、本人在贵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贵公司 股票。 2、2021年6月,本人控制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吉利远程新能 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筹划关于贵公司的 资产剥离事项,截至2024年11月8日,该事项无相关进展,具 有重大不确定性。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价波动的其他 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1、本公司在贵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贵公 司股票。 2、2021年6月,本公司与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筹划关于贵公 司的资产剥离事项,截至 2024年 11月 8 日,该事项无相关进 展,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价波动 的其他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浙江吉利远程 l 有限公司 回复函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今日收到贵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间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所提出的事项, 现回复如下: ...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08 12:4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3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交易在 2024 年 11 月 6 日、11 月 7 日、11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 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根据《 ...
*ST汉马: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汉马科技重整投资人受让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的专项意见
2024-11-08 12:4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 目录 2 | | --- | | 释义 3 | | 第一章 预重整及重整的基本情况介绍 4 | | 一、上市公司概况 4 | | 二、预重整及重整情况 5 | | 三、重整投资人概况 7 | | 第二章 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的分析 16 | | 一、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 16 | | 二、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16 | | 三、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价格的锁定期 20 | | 第三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21 | | 一、本次重整尚需履行的程序 21 | | 二、重整投资协议变更及解除的风险 21 | | 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风险 21 | | 四、其他风险 22 | | 第四章 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23 | | 一、结论意见 23 | | 二、免责声明 23 |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法院、马鞍山市中院 | 指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 --- | --- | | 汉马科技、公司、上 | 指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市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