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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600538) - 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 制定相关制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及下属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等形式筹集资 金的活动。 公司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 (一)权益资本筹资,是指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 的活动。 (一)财务部:公司借款管理的承办部门。 (二)债务资本筹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资金的筹集活动,包括 发行债券、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等。 1.负责拟订、完善公司筹资管理制度及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预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裁、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名下的所有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
国发股份(600538)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 属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 及有关人员为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馈;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一 ...
国发股份(600538) -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战略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逐步建立起全员参与、全面覆 盖和全过程跟踪、全系统控制的预算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制度。 (五)可控性原则:预算必须可以控制,尽量减少不可控因素,预算执行结 果不能发生大的偏差; (六)权威性原则:公司的预算一经确定,就必须坚决执行,不得随意突破 和更改预算,对预算外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全面预算,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业务活 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以现金流控制为核心,以收入预算和费用预算为先导,以 实现目标利润为重点,将公司业务、投资、筹资、财务等各项经济活动都纳入预 算编制范围,形成由业务预算、人力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财务预算等一 系列预算组成的相互衔接和勾稽的综合预算体系。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解聘、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指定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报告。 第十条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及改聘。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 ...
国发股份(600538) -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2025 年修订)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方利益, 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提高企业社会认可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公司社 会责任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避免公司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带来 的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要履行的环境、社会 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安全生产、依法纳 税、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支持地 区建设和公益事业等。 第三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 ...
国发股份(6005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海国发川山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如下: 1 第四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本制度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
国发股份(6005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 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第四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的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海国发川山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