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Gofar Stock(600538)
icon
Search documents
国发股份(60053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 ...
国发股份(600538)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收集和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三章规 定的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者事件,且该等情形或者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者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 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 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 明运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
国发股份(600538) - 对外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 息以及外部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分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券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 务数据、统计数据以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公司内部报送、编制、审批期 间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海国发 川山生物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拟定和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专职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董事 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 名。委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 ...
国发股份(600538) -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形 资产管理,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实现无形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无形资产流 失,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 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 商誉、特许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系统软件类无形资产按照《信 息系统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 照执行。 分子公司购买、转让无形资产的,须报公司总部审批。 第四条 公司无形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公司对无形资产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二)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在无形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通过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无形资产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
国发股份(6005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和人员。本制度所称内部 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 规定,受公司领导指派,对公司及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监督的 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控制相关要求,实施内 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明确经济 责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海国 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审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 公司重大问题或 ...
国发股份(60053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 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设总裁一名,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协助、配合总裁的工作并对其负责;设财务总监一名, 协助总裁负责公司财务方面的工作,并对总裁负责。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 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 ...
国发股份(600538)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
国发股份(60053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信息披露和非直通信息披露两种方式。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或 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对外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1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
国发股份(600538) -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对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对于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财务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 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