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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6005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 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第四 ...
国发股份(6005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海国发川山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如下: 1 第四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本制度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的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海国发川山生物 ...
国发股份(6005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 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 利益的信息。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
国发股份(600538)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 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发展的需要,规 范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决策程序,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保证各下属分、 子公司与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 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的方向、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四条 公司制定与实施发展战略至少要关注下列风险: (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者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盲目发展, 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二)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者偏离主业,可能导致过度 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公司的 生存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 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五条 ...
国发股份(6005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投资者 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 ...
国发股份(600538) -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总监的作用,发挥财务总监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 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裁、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会计、财务、金融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审计 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 和制度; (三)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筹划、融资经验; (四)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五)有担 ...
国发股份(600538)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收集和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三章规 定的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者事件,且该等情形或者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单位、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者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 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 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 明运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
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1 08:45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档案管理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公司审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