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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19 11:1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稿待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 ...
厦门钨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9 11:1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19 日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但是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五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秘办、 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以下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厦门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9 11:1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我们对《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主要是为了适 应形势变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 ...
厦门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2023-12-19 11:17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一、《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司主要是为了适 应形势变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 ...
厦门钨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9 11:1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待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机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向境外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12-19 11:17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3-10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向境外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 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XTC France New Energy Materials,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暂定名)(中文名称:法国厦 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 增资金额: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拟以自筹资金分 期增加其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资本公积金13,005万欧元,欧洲厦钨新能 拟向其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欧洲厦钨新能持股51%)进行现金增资 11,985万欧元(合作方Orano CAM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法国厦钨新能的注册 资本从2, ...
厦门钨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9 11:1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12 月 19 日第三次修订)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工作,以持续提升公司 ESG 表现,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工作等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ESG 工作指定期或不定期评估 ...
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3-12-19 11:17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我们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 司及下属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 的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以下议题,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 一、我们对《关于下属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土集团长汀分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长汀赤铕公司拟终止受托管理福建稀 土集团长汀分公司主要是为了适应形势变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 ...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9 11:17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10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 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 11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修订对照如下: | | ---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 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 | | 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 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 | 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 | 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 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 |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 | | 按照 ...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08:23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为 97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36,9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256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97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该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10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