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Quan Beer(6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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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 队伍建设,在严格管理、严肃追究中树立责任意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国 家、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根据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追究是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 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高级 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1、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4、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四条 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5、有错必究、惩前毖后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的离任审 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上报公司审计委员会。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7 11:31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 极承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责任是指本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 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 的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 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通过贿赂、走 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五条 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 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应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会,并尽可能采取网络投票 方式,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 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 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泄漏内幕信息,有效防控和打击各类利用以博客、微博、手 机媒体、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开展的违法违规 行为,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闽证监公司字 [2012]10 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通知》的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监控对象及监控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的监控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因履行日常职责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具体 包括: (一)本公司;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 (五)其他因履行日常职责而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监控范围为:监控对象利用网络、手机等新 型传播媒介传播的信息。新型传播媒介是指区别于传统的报刊、 广告、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的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微 博、手机媒体、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 第四条 以上监控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维护 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快报、统计 数据、需报送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外部信息使用人及使用信息的日常管 理及备案。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 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 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司重大投 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 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 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 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4、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 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 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 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 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 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 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 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权责,发挥财务总监在公 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省 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 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财经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会计 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类似职称; (二) 主管企业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工作 3 年以 上; (三) 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丰 富的实践经验; (四) 熟悉国家财经法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熟悉企业所 属行业基本业务,熟悉商品流通、投资、企业财务制度和流程,熟 悉工业成本核算和投资项目管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 协调能力。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 (一) 不具备第三条规定之任职条件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人员; (三) 曾因渎职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有关信息,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可能需要履行公开披露义务的 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渠道以规定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主要任务是在董事会领导 下,负责开展公司对各类投资者、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其基本职能 主要是: 1、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公司绝对或相对控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