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Quan Beer(6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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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 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 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报 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 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 良影响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 查、归集、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 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或 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 及网络(包括股吧、QQ 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 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 并购重组、签订或解除重大合同等事项将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进行核实。同时各部门、子公司管理 人员等内部信息知情人为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 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 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 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机构及 运作程序,确保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 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 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证券投资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 理、登记入档及备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 队伍建设,在严格管理、严肃追究中树立责任意识,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国 家、企业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根据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追究是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 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高级 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1、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4、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四条 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5、有错必究、惩前毖后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的离任审 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上报公司审计委员会。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 极承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责任是指本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 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 的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 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通过贿赂、走 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五条 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 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应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会,并尽可能采取网络投票 方式,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7 11:31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泄漏内幕信息,有效防控和打击各类利用以博客、微博、手 机媒体、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开展的违法违规 行为,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闽证监公司字 [2012]10 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通知》的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监控对象及监控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的监控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因履行日常职责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具体 包括: (一)本公司;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 (五)其他因履行日常职责而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监控范围为:监控对象利用网络、手机等新 型传播媒介传播的信息。新型传播媒介是指区别于传统的报刊、 广告、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的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微 博、手机媒体、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 第四条 以上监控 ...
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7 11:3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 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 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