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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如因委员的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本工作细则或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工作条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的适用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总经理工作条例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行业领域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 律、法规; (4)诚信勤勉,廉洁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津贴、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并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协调,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协调、指导、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 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须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 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6 1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 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 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 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 ...
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0:47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 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联络人; (三)全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