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C(6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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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0: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2-1 | | | 发行人主营业务涵盖新药早期发现与筛选、仿制药药物化学成分生产和控 制开发、临床试验、注册申报、生物等效性/药代动力学的生物样品分析及药学 | 声 明 1 | | | --- ...
百花医药: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0:14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6 号《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 实、完整、准确。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 ...
百花医药: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2023-09-13 10:14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致: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7-3-1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 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及报告期更新,出具了《北 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 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以下前述本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合称为"原法律意见书"。 鉴于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现本所就原法律意见书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 ...
百花医药: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更新2023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2023-09-13 10:14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 号《关于新 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落实函》(以下 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 实、完整、准确。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意见 ...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9-13 10:14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 股票代码:600721 股票简称:百花医药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 ...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3-09-08 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5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的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 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能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百花医药_发行人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9-07 10:01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年7月1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 号《关于新疆 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 "意见落实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提出的要求,我们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 就问询两中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开展情况、成本费用变化等,具体分析 2022 年度公司亏损的原因,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持续影响; 7-2-1 | 项目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变动 | 各注 | | --- | --- |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479.43 | 464.87 | 3.13% | 变动幅度较小 | | 销售费用 | 1,542.85 | 786.70 | 96.12% | (2) | | 管理费用 | 6,584.62 | 6,138.14 ...
百花医药_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9-07 10:01
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意见落实函回复的修改 |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6 号《关于新 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落实函》(以下 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进行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 实、完整、准确。 ...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03 07:34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4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3,937,175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行权起始日期:2023年9月7日 ● 本次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预留授予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行权数量:3,937,175 份 (三)行权人数:共 176 名,其中首次授予 131 名,预留授予 45 名 (四)行权价格:4.98 元/股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 ...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3-08-31 09:37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3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可行权的 17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的激励对 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3,937,125 份。……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公告中行权数量及行权人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行权数量:3,937,125 份 行权人数:共 177 名,其中首次授予 131 名,预留授予 46 名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可行权 | 占股权激励计 | 占授予时股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