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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1-23 10:1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0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 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2 元/股(含), 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2023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0:1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0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 国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已取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同意。为 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5 10:1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 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15 10:1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2024-01-15 10:1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青云 黎万俊 尹德军 2024 年 1 月 15 日 经核查,王磊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无异议。 公司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2 09:3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0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200,2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3%,购买的最高价为 6.00 元/股,最 低价为 5.2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5,138,194.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2 元/股(含),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子公司参与租赁权竞拍及其结果的公告
2023-12-29 09:1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9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租赁权竞拍及其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租赁权竞拍的议案》。本次竞拍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本次竞拍,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缴纳保证金、 确定竞拍价格区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竞拍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 其他相关具体事宜。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 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参 与竞拍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浙交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未减持公告
2023-12-25 09:44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9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未减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8,474,908 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98,431,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 公司股份 52,503,5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226,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上述减持主体未减 持公司股份。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4 09:56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8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2,415,54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 56.31 | | 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吴小波先生主持召开。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
丽尚国潮:锦天城关于丽尚国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4 09:5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