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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1 08:5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1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收 到有效表决票 9 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黄玉婷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中城骥瑜(浙江)实 业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同意提名李君彪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18 09:3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1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本次丽尚美链为丽尚美链供应链人民币 800 万元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召 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 487.85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子公司丽尚美链供应链与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拟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了 800 万元的借 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实际融资金额和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 控股子公司丽尚美链与银行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为该笔借款承担共同 还款责任。上述承诺构成公司对外担保。 (二)上市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08:55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1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2024 年 2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48,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购买的最高价为 4.34 元/股,最低价为 4.01 元/股, 支付的金额为 2,294,13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4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购买的最高价为 4.34 元/股,最低 价为 4.0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294,138.0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27 09:54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1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 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股份 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 6.98 元/股(含),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公司全部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的要求在规定 期限内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股份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丽 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2 09:1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1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再次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丽 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一、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1 |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 162,306,296 | 21.34 | | 2 |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 98,431,598 | 12.94 | | 3 | 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31 09:05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0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6,557,3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7%,购买的最高价为 6.00 元/股,最 低价为 4.3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1,265,051.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2 元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1-23 10:1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0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 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2 元/股(含), 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2023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0:1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0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 国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已取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同意。为 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5 10:1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 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15 10:1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