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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实施;董事会应当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日常执行机构。公司各部 门、子公司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证券事务 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且尚未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 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一)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1.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1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 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3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 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证券事务部。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董事会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 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 财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企业经济核算,规范财务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管理范围涉及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会计 核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与关联交易、财 务报告等方面。 第三条 各下属控股子公司必要时可根据本制度,结合 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报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各 项财务、内控制度,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正确 处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理工作在董事会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 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 该期限内的; (四)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3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 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交流,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 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五)其他相关机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10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符合公司"三重一大"相关决策制度,加强财 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 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 计变更》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 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 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 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明确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程中,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并认真编制其年 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上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 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 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1– 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 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 量安排实地考察。公司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要求各 位当事人签字。 第七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 程,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为 600764。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以下简称"证监局")等部门的监管,以及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 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第一条及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 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 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30 09:4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二章 职责分工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职责分工 . | | 第三章 发行股票筹资 | | 第四章 债务性筹资 | | 第五章 筹资的监督 ・・・・・・・・・・・・ 4 | | 第六章 附 则 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筹资业务的内部管理,控制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防止筹资过 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 票、债券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筹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统一筹措分级使用的原则、合 理权衡降低成本的原则、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公司"是指包括母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主体,本制度适用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