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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 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 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本 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公司法》《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 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1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 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 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分、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在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时,按照本制度 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 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1:0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成 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 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通过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及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 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第四条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富邦 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
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1:01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并结合《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 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