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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600790) - 公司章程(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 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浙股[1993]7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 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60375783。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一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25 万股,并于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
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遴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 ...
轻纺城(6007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2025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 露以及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 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 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 ...
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由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同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的提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监察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协助其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来履行监事会及监事职责,若不设审 计委员会,则由公司监察审计部来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 ...
轻纺城(6007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 ...
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轻纺城(6007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 ...
轻纺城(6007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内部成立项目投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募投项目调查、申 报、筹建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 部门职责 (一)投资证券部是募投项目投资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调查论证募投 项目可行性,并组织专家进行研讨,拟写可行性报告;对拟投资的项目向上级有 关部门申报材料,进行立项申批工作,以获得合法的投资权限;参与募投项目建 设前期的规划、设计等工作;检查督促基建项目的进度、质量,促进募投项目筹 建的早完工、早投产、早出效益; 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中,投资证券部同时负责联络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督部门,配合公司做好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以及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时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协调 ...
轻纺城(6007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
轻纺城(6007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2025-10-24 09:3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