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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3 08: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 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5-23 08: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是指公司的投资者或者潜在的投资 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投资 者的沟通和交流。 第六条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受到公司充分信 任,可以列席公司各种重要会议(经营例会、绩效分析会、月度经营 分析会,以及包括对子公司的充分了解等),从而全面掌握公司信息, 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满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3 08: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5-23 08:0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 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 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2025-05-23 08:01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以有 效地传递、汇集和管理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加强内控管理,规避风险。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是指出现第二章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部门、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送义务人"), 应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及将相关材料报董事 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备案。董事会秘书汇集整理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第四条 信息报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5-23 08:0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 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派出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 事会秘书分管该部门工作。 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解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 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23 08:0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完 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 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本管理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 (三)公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23 08: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个人品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职务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 使职务、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耀皮玻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设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 责。 第四条 总经理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其职责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5-23 08:01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 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3 08: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维护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保证董事会决策程序及决议的合 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