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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7-21 07:34
证券代码:600844,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4-029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蒋涛先生主 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和 谨慎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丹化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07-21 07:3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四、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公司编制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1 主体出具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维 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丹化化工科技 ...
丹化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7-21 07:3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 为缓解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压力, 提高偿债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于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6,451.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充实营运资金,拓展融资路径,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具有国内外先进的煤制乙二醇、草酸等相关产品的生产制备技术,在煤 化工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近年来,由于主要产品价格低迷、褐煤等原料价 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的经营业绩表现较差,连年亏损。公司需要充实营运资 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为公司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另一方面,受制于近年来业绩表现较差,公司的融资渠道受限,同第三方开 展业务合作同样亦会受到影响,公司亟需以股权融资方式补 ...
丹化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07-21 07:34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anhua Chemical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丹阳市南三环路 888 号高新技术创新园 C1 楼)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本预案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
丹化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4-07-21 07:3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 1、现代煤化工产业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战 1 略意义 我国作为"多煤贫油少气"的国家,长期面临着能源结构分布不均的问题, 现代煤化工是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实现煤炭由单一燃料向燃料和原料并 重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石油化工替代的路线方法之一,也是应对我国多煤贫 油少气能源格局的解决途径,为保障国家能源和石化产业安全、促进石油和化工 原料多元化以及提升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另外,现代煤化工可缓 解我国石油依存度较高的局面,还可以实现我国能源化学品生产的多元化,增强 我国应对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能力,同时也可弥补现有石油加工与石油化工行业 的结构性缺陷,促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成为保障大 宗商品稳定供应的重要支柱,为国家的能源安全提供支撑。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为缓解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
丹化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2024-07-21 07:3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44,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4-035 非关联股东同意后,金睿泓吉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在董 事会审议前,本事项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金睿泓吉直接持有公司 15,250.00 万股 A 股股份,持股比例 15.00%,为公司控股股东,于泽国通过金睿泓吉控制公司 15.00%表决权,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于泽国的儿子于博洋及儿媳潘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29 万股, 占比 0.0062%。按 ...
丹化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11 09:27
证券代码:600844,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4-028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诉讼背景及前期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通过子企业上海丹升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丹升 合伙)、上海丹茂化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丹茂合伙)分别向内蒙古伊 霖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伊霖化工)参股实缴出资 1.3 亿元、4000 万元,合计出 资 1.7 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0.63%,用于该公司建设年产 20 万吨合成气制乙 二醇项目,项目于 2018 年底因故停工。同年,公司子企业丹升合伙向内蒙古伊 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巨鹏新能源)参股实缴出资 2500 万元,占其注 册资本的 37.04%,筹建年产 10 万吨燃料乙醇项目,该项目依附于前述乙二醇项 目,最终未实际开工,伊霖化工也是巨鹏新能源的股东之一,持有其 3.7%的股权。 公司于 2021 年对上述两项目公司 ...
丹化科技(600844)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8 07:43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4-027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约为-11,179.95 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约为-11,263.67 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主营业务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乙二醇和草酸的产销情况基本正常,但公司经营继 续面临困难,主要原因为产品价格仍处于低位。公司将积极寻求改善经营状况的 途径。 1 本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1,179.95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
丹化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25 10:19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1561 号 致: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磊律师、李雨馨律师 (下称"本所律师")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 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