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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Core Viewpoint - The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for significant events at Ningbo Bowei Alloy Materials Co., Ltd. is established to ensure timely, accurate, and comprehensiv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that may significantly impact the trading price of the company's stocks and derivatives [1][2].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applies to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ensuring that all departments and branches report significant matters to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relevant executives [1][2]. - The reporting obligations include timely communication of significant events that could affect stock trading prices [1][2]. Scope and Content of Significant Matters - The reporting obligations cover various significant events, including changes in major office addresses, board resolutions, shareholder meeting decisions, and any transactions that may impact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nding [4][5][6]. - Specific reporting obligations are outlined for various stakeholders, including senior management, board members, and significant shareholders [3][4]. Reporting Procedures - Individuals with reporting obligations must notify the board secretary on the same day they become aware of significant matters, using appropriate communication methods [11].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analyzing reported matters and determining if disclosure is necessary [12]. Responsibilities and Penalties - All departments and subsidiaries must adhere strictly to the reporting system, with penalties for failing to report significant matters in a timely manner, including potential legal consequences [14][9]. Additional Provisions - In case of conflicts between this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and relevant laws or regulations, the latter will take precedence [10].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nterpret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is reporting system [10].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 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 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 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 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入档等相关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 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各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五十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纵、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 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 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遵照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股东会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及 独立董事的津贴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
博威合金: 博威合金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或其认可的其他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 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交易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的要求,使用交易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按 照本制度规定,通过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