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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 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 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辞职)的,公司将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 ...
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黑 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 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处理公司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等事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 1 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
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由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委员会 的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其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
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战 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董事 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董事会 - 1 - 办公室。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龙江交通(60118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2 09:32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迅速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 件时,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 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 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
龙江交通(6011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龙江交通(6011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 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 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
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 源支持。风险防控部是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1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
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1 - 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 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 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 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 作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七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同意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 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本公司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对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细则
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及时、详尽地进行信息披露,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黑龙江交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须经董事会会议或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或 决定的事项,以提案的方式向董事会提出。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 提案的审核与管理 第四条 下列主体,可以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 董事会提出提案: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六)总经理办公会;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案的其他主体。 第五条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必须内容充分完整、论证 明确、形式规范,提案主体应就提案涉及的下列因素提供详 (二)作价依据和作价方法; (三)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 (四)交易相对方的信用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五)该等事项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等事宜。 提案应由提案人签字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