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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凯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 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
美凯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或自然人成立合资、 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 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 控股、参股、兼并、转让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五) 股票、基金、债券、委托理财、提供委托贷款等金融产品投 资; (六) 套期保值、远期、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 ...
美凯龙: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4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 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 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扩展融资渠道。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流动资金 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 厦门国际银行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集团")的参股公司,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 ...
美凯龙: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 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 相关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 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 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 ...
美凯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合 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股东大会,对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委托代理人 代为出席和表决并明确授权范围。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参加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会议议程、记录及日常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
美凯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阿里网络、阿里软件、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凯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69 号 3 号楼 2 楼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30 日 上市公司名称: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美凯龙 股票代码: 60182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公司分立) 一致行动人之一: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 1999 号 15 栋 6 层 601 号 602-604 单元(自编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号 一致行动人之二: 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 1 座 26 楼 通讯地址: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 1 座 26 楼 一致行动人之三: New ...
美凯龙: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董事应确保能付出足够时间及精神以处理公司事务,否则不得接受委 任。每名新委任的董事均应获得全面、正式、为其特设的就任须知,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以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秘书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处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5 人。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
美凯龙:关于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3-12-01 12:05
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4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主要内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 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将向联营合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提供财务资助,计划在 2024 年度内新增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0 万元,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具体资 助期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 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
美凯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进行交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香港上市规则》和《上 交所上市规则》作出考量,并依照两者之中更为严格的规定为准判 断交易所涉及的各方是否为公司的关联人、有关交易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适用的决策程序及披露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在香港上市规则下称为"关连交易",下同),保证关联 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关联交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上交所 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关联人范围,并按照相应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
美凯龙: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1 12: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与《上交所 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若本制度条文与任何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上交所上市规则》或《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一致或存 在任何冲突时, 应按从严原则, 执行最严谨条文。 第二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非执行董事应 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