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long Tyre(6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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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4-24 14:28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上市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 事依法履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4-24 14:28
第一章 总则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于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 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合法的投资者 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股票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和关联自然人,以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章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六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制度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机构有关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意见,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完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相关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 计票的流程及披露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要求,并结合《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人员之外的投资者: (一)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本制度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以下简称 "单独计票事项"): (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 或"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合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合 规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更好地保障玲珑轮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35770-2022)等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玲珑轮胎相关制度,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合规管理委员会全部成员均 须具有能够胜任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须保证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的 合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一条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 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 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应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 ...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4 1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