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HP(6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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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是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相关事宜。 董事会应当对备案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财务 管理,保障公司整体资产营运安全,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公司会 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会计信 息质量,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逐级负责基础上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 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公司的会计 工作、会计资料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公司内部会计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收集和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含独 立董事)的离职程序,明确董事离职后的责任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山东华鹏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1 / 9 | A | A | | --- | --- | | | œ | | of | - | | 第二章 |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3 | | --- | --- | | 第三章 | 经理层的组成与职权 4 | | 第四章 | 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5 | | 第五章 | 经理的职责和义务 7 | | 第六章 | 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9 | | 第七章 | 附 则 9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高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公司现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董事会决议的 实施及执行,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当自身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以公司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证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山东华鹏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 规划或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 管理制度,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 确定等经济活动,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管理权。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 司名义的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相关事务,必须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 理等相关事务的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重大财务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第三条 公司建立分级决策的财务基本决策体制,实行以董事长对公司财务 负全责、财务总监领导的财务运营体系。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对外融资决策、对 外提供担保决策、财产清查处理决策、企业兼并收购决策、关联交易等应遵守公 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在有关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时,应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第一条 财务决策制度是公司理财的重要内容之一。财务决策的好坏直接影 响整个公司财务状况,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因此,怎样以市场分析为基 础,规范公司财务决策程序,制定科学的财务决策制度显得十分重要。鉴于此,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公司财务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的财务决策是指公司有关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决策,包括: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工资福利方案, 以及对内投资决策、对外投资决策、对外融资决策、对外提供担保决策、财产清 查处理决策、企业兼并收购决策、关联交易决策等。 第四 ...
ST华鹏(603021) - 山东华鹏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07 11: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 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