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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 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 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 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 州 新 坐 标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制 度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应当遵循平等、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 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审计委 员会通报执行情况。 (二)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规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坐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 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一名。 (一)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 ...
新坐标(603040) - 新坐标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9:0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职工、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 的授权;董事长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本制度所称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