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qian Unitech (603065)
Search documents
宿迁联盛(6030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5-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
宿迁联盛(603065) - 宿迁联盛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3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47 | | 第十一章 | 附 则 48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宿迁联盛科技有 限公司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宿迁联盛(6030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第一条 为保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 ...
宿迁联盛(6030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募投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 施。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充 ...
宿迁联盛(6030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宿迁联盛(60306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 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 ...
宿迁联盛(6030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 审慎判断,并按照本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内部审核后,履 行暂缓、豁免程序,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 ...
宿迁联盛(6030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5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
宿迁联盛(6030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宗旨是,适应公司业务需要,确保组织人员的变 动不会带来不适当的干扰,保持组织组合的均衡,以使董事会上有独立的元素, 能够有效地作出独立判断。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其 中应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四条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 人数。 第八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 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提名委员会委员辞 ...
宿迁联盛(6030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39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职责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 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 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