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CADY INDUSTRY CO.(6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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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8 08:35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工业园 区"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99 号"。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 原条款 | |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五条 | |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 | 第五条 公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09 10:11
Group 1: Stock Performance and Governance - The stock price of Cai Die Industrial has significantly declined from 30 CNY at listing to around 14 CNY, with a risk of breaching net asset value [3] - Independent director Zhang Huapeng emphasized that stock price fluctuations are influenced by macroeconomic factors and market sentiment, urging rational perspectives on short-term volatility [3] - The management has not implemented measures to stabilize the stock price despite its significant drop [3] Group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the company reported total revenue of 370.15 million CNY,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6.72% [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ordinary shareholders was 59.91 million CNY,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2.12% [4]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58.14 million CNY, showing a substantial increase of 40.76%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4] Group 3: Future Strategies - The company plans to focus on core business areas, enhancing operational management and profitability to provide tangible returns to investors [4] - Future strategies include optimizing product structure and improving production efficiency following the completion of fundraising projects [4]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18 07:33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星期三) 下午 16:00-17: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25 日(星期三) 至 10 月 08 日(星期二)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cady_info@chinacaidie.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发 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经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9-10 09:32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限售股形成后 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张红星、范春跃就其股份锁定 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3,470,543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3,470,543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因 2024 年 9 月 16 日为非 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 ...
彩蝶实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9-10 09: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彩蝶实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9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5 元,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普通总股本为 11,600 万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7 07:35
重要提示内容: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 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07:47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 1 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07: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 1 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8-26 07:47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6 07:4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有公司股份。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一)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 (二)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 6 个月的; (五)本人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