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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7 12:4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7 12:41
一、资质条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 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 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的服 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 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 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良)
2024-03-27 12:4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历任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 为原则,在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现就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国良,193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并行算法、高性 能计算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性 能计算中心(合肥)主任。主要从事并行算法,高性能计算及其应用等研究。陈 国良先生于1961年从西安交通大学无线电系计算机专业毕业;1973年在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任教;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普渡大学做访问学者;2003年当选中国科 学院院士;2004年担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院长;2009年兼任深圳大学计 算机与软件学院院长。 本人于2023年1月至202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琛)
2024-03-27 12:4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 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 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报告期间内 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琛,男,196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惩戒委员会主 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理事;中国政法 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 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北京市金融局场外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成员;北京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7 12:41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 段,推动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 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超算")的增资 事宜及后续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上,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294,461.33 元,本次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4,929,446.13 元。 ...
东方材料:海通证券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27 12:4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东方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方 材料 2023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6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13.04 元,募集资金总额 334,693,76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蒋华)
2024-03-27 12:41
本人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就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蒋华 2024 年 3 月 26 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若山)
2024-03-27 12:4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历任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 为原则,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现就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若山,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 计学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年7月-1997年9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1997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 现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丛麟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春秋航空独 立董事。 本人于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7 12:4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陆健、蒋 华、丁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陆健、蒋华、丁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丁琛)
2024-03-27 12:41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丁琛 2024 年 3 月 26 日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就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