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xinyaqiang(603155)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亚强(6031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第1条 为确保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的科 学、规范和正确,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简称"《上市规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 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担保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5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6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则: (一)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 ...
新亚强(60315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他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 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有权选 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一)每位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例如某股东拥有 100 股股票,而公司准备选出 9 名董事,则该股东的累积投票权总数为 100×9=900 票); (二)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 算股东累积表决票;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股东的累积表决 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 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七条 累积投票制按以下机制选举董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制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
新亚强(6031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4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9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下设薪酬与考核、提 名、战略 ...
新亚强(6031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 ...
新亚强(6031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总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 责,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3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
新亚强(6031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措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 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 ...
新亚强(6031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 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新亚强硅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 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 "报告义务人"),应当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 书,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
新亚强(6031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3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
新亚强(6031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或上市地交易所(简称 "交易所"),并按规定方式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告。 第3条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负责,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与交易所办理信 息披露事务,并对外信息披露;由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4条 董事会和公司全体人员在信息对外披露之前负有保密责任。除授权人依 法披露信息外,未经董事会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无权在第一时间对外披露本制度规定 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第5 ...
新亚强(603155)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 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 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