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ton Development(60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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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 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 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 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 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相关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 1/3;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人员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当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行为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 项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所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等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 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独立、 规范、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及金 融衍生品业务的管理与运作,完善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 全风险防范机制,依法合规开展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 者申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及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上市交 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 为。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 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 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的 需要,并通过信息披露推动公司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如有,下同)的负责人; (五 ...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投资部为日常工作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工 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及备案等 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金融机构等机构及新闻媒体、投资者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公司及子公司 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配合。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