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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8-28 10:5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 三年以上; 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 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 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工作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市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各项职责,采 ...
联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10:51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
联翔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8-28 10:5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劳 务或义务的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 1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 ...
联翔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10:51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 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
联翔股份: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2024-08-28 10:51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14:00-15: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h9mSvhA8X6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 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 ...
联翔股份: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6 10:25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 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浙江联翔智能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
联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0:25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1,463,57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0.5433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 2887 号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 ...
联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13 07:3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 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将 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联翔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07:33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7,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提议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2 月 8 日~2025 年 2 月 7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071,953 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 | 2.00% | | 本比例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347.8837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62 元/股~12.99 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
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2024-07-29 00:1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4】0610 号 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36.64%;毛利率分别为 43.23%、29.26%,分别较前一年度下降 5.87 个百分点、13.97 个百分点。公司业务模式以经销为主,占总收入之 比近九成。 请公司:(1)进一步补充说明墙布行业的发展情况、市场规模 和空间,公司的市占率,并结合当前市场供需关系、行业竞争格局 及上下游情况、主营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对比同行业可比 公司情况,量化分析营业收入及主营产品毛利率自上市以来均持续 下行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面临主营产品盈利能力弱化风险及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补充披露主要经销商客户的名称、销售产 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是否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 位人员、员工或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分 析主要经销商近三年是否发生变化、上市后变化的主要经销商情况、 经销商构成是否具有稳定性,并补充列示各期新增和退出经销商的 收入占比;(3)结合业绩预告更正涉及的期后退货事项,梳理近三 年所有期后退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