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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所有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 在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情形。公司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 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董事时,股东所持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 一种投票制度。 第五条 累积投票制票数计算方法如下: 1、公司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公司持有其股权的比 例虽然不足 50%,但依据公司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产生重大影响,或 者公司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2025 年 8 月修订)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发 生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 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向公司 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对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 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七)证券监管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行为 规范。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行为规范。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5 15:3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四条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 ...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8-15 15:31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 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
维力医疗(603309)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15 15:30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州 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 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章程》规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 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