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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 律文件、以及《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已对外公布的计划投入项目。公司董事会应根 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 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 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投资、法治与合规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任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 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 书一名、总法律顾问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协助总经理工作,依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党组织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节 独立董事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 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7 11:02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邦 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发行证券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中国证 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 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两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 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网 络舆情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6 号)、《重大热点舆情引 导处置工作方案》(浙委办传〔2021〕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及《安邦护卫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五条 除本章第七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六条 公司按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 易行为。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2025 年修订)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 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使用。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