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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 书一名、总法律顾问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协助总经理工作,依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党组织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节 独立董事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 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7 11:02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邦 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发行证券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中国证 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 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两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 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网 络舆情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6 号)、《重大热点舆情引 导处置工作方案》(浙委办传〔2021〕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及《安邦护卫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五条 除本章第七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六条 公司按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 易行为。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2025 年修订)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 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使用。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法治国企建设,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邦护卫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 确各级合规管理责任,完善合规运行和保障机制,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 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国资法规〔2022〕1 号)以及公司相 关规章制度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法治与合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法治与合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一)法治与合规委员会成员三人,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 (二)法治与合规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合规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三)法治与合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 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 ...
安邦护卫(603373) - 安邦护卫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1:0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第 1 页 共 9 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 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