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jiang Xintai Natural Gas (60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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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然气:新天然气关于变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2024-06-19 1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项目,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已实施完毕,尚处于持续 督导阶段。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信达证券出具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的函》,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文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易项目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信达证券现委派李佳伦先生接替刘文选先生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 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谢文森先生和李佳伦先生。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
新天然气(603393) - 新天然气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06-05 08:23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 2024 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 面深入地了解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6:00-18:00 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 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新疆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 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 ...
新天然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49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 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 ...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0:49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7 董事推举董事龚池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4,654,49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0.635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明再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北村美中能源有限 公司会议室 (三) ...
新天然气: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然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49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天然气"或"公司")委托,指派孔非凡律师、刘励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公 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 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r家嘴环路 958 号华能联合大厦 35 楼 neng Union Tower 958 Luijaz gh ...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0:49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5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05-17 10:4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证券代码:60339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〇二四年五月 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新疆 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然气""公司"或"本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 二、新天然气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 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起 60 日内,公司进行权 益的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
新天然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17 10:47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五月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6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 | 第五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9 | | |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9 |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0 | | 第六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12 | | |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12 | | |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2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4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5-17 10:47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 ...
新天然气: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5-17 10:4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 | | 获授的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 占授予时股本总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股票数量 |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 | (万股) | | | | 张蜀 | 董事、总经理 | 10.00 | 7.14% | 0.02% | | 严丹华 |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 9.00 | 6.43% | 0.02% | | 张舰兵 | 董事 | 9.00 | 6.43% | 0.02% | | 龚池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9.00 | 6.43% | 0.02% | | 张新龙 | 董事、副总经理 | 6.00 | 4.29% | 0.01% | | 陈建新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00 | 5.71% | 0.02% | | 王冰 | 副总经理 | 6.00 | 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