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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4:4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 15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就 2023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25 14:4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4:4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锦州永杉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 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41 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佑平
2024-04-25 14:4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佑平) 2023 年度,本人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 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人 数不低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 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为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谢佑平先生,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南政法大学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14:4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 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39 号 A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暨进展公告
2024-04-24 10:26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2%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1,03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1268%,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6.36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8.00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976,675.0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4-22 10:1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3,840,117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33.52%;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后,宁波炬泰持有 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46,686,054 股,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64.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8.28%。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炬泰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宁波炬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 质押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09:2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1,533,84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29.2169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 用现场投票 ...
吉翔股份:关于吉翔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8 09:21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勤[2024]-F-【004】号 致: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 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09:21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1、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峰、李立、卢妙丽、张韬、戴继 雄、谢佑平、包晓林组成,其中杨峰担任主任委员; 2、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戴继雄、谢佑平、李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戴继雄担任主任委员; 3、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谢佑平、包晓林、杨峰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谢佑平担任主任委员; 4、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包晓林、戴继雄、卢妙丽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包晓林担任主任委员。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