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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港科技(6034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 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 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
翔港科技(60349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机制,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翔 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 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 ...
翔港科技(6034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充分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司 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四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 - 1 - 页 共 6 页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 ...
翔港科技(603499) -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为切实防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防止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行为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约束之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除特别 说明外,含公司分支机构及下属子公司,下同)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个人利 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具体包括: (一)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业务的公司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 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 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三)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公司的 ...
翔港科技(6034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 ...
翔港科技(6034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第一章 总则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不得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
翔港科技(60349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 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 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
翔港科技(6034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第一条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1 - 当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本规则 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 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工作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 ...
翔港科技(60349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 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
翔港科技(6034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0:01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 经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职权等内容由《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根 据自身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 执行。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