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Three Stars New Materials (60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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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新材: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12-22 11:1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2023年3月22日,金玺泰与公 司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杨敏、杨阿永签署了《控制权转让框 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6 号 1 ─────────────── 架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金玺泰与公司 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杨敏、杨阿永拟通过放弃部分表决权、 协议转让股份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等一揽子交易实施上市公 司控制权转让;根据一揽子交易方案,金玺泰收购上市公司后,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4,000万元对金玺泰实际控制人金银山控制的 国华金泰进行增资,2023年9月份增资已完成。2)本次发行对象 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玺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3-12-22 11:14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 提交回复,回复内容将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 文件。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 ...
三星新材_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12-22 10:07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6 号 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2023年3月22日,金玺泰与公 司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杨敏、杨阿永签署了《控制权转让框 1 ─────────────── 架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金玺泰与公司 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杨敏、杨阿永拟通过放弃部分表决权、 协议转让股份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等一揽子交易实施上市公 司控制权转让;根据一揽子交易方案,金玺泰收购上市公司后,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4,000万元对金玺泰实际控制人金银山控制的 国华金泰进行增资,2023年9月份增资已完成。2)本次发行对象 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玺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0 08:14
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14:30。 六、股东发言及解答; 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仝小飞先生 主要议程: 五、宣读议案 一、与会人员签到(14:00—14:30);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律师、监事代表以及两名股东代表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 1、《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重新制定或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0:51
第一章 总则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 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职审计人员实现其对董事会、投资 者以及其他与组织有利益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专职审计人员的 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按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11 10:5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3-12-11 10:51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10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 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 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 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 高责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1 10:51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国华金泰开展主营业务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 交易价格符合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发 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 上需回避表决。 故同意本项议案并同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2-11 10:5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到两名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应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
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0:51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证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