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fang(6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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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60363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价异动的核实回复
2025-04-03 10:1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对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问询》,并对上述问询函作如下回复: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日,除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披露事项外(含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后续相关进展),本人不存在与贵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止本回复日,本人吴桂谦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均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 2025年 4月 3日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回复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回复 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问询》,并对上述问询函作如下回复: ...
拉芳家化(60363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13 11:3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7,182,42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1.5711 |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中的 2,401,300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3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 ...
拉芳家化(60363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3-13 11:30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1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选举林如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监事同意后,豁免 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决定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的监事林如斌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 ...
拉芳家化(60363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3-13 11:30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0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选举吴桂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选举吴桂谦先生(召集人)、陈雄辞先生、王锦武先生;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 行,经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 ...
拉芳家化(6036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3 11:1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周雨翔律师、梁恒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拉 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
拉芳家化(603630) - 公司章程
2025-03-13 11:1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3 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7 | | 第一节 | 董事 | 27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5 | | 第一节 | 监事 | 4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6 | | --- | --- | --- | | ...
拉芳家化(60363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3-04 08:4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3 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 | --- | | 1.00 | 关于拟订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4.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1 | 选举吴桂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02 | 选举郑清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03 | 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04 | 选举张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5.01 | 选举陈雄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5.02 | 选举蔡少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5.03 | 选举王锦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6.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6.01 | 选举林如 ...
拉芳家化(60363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2-24 11:30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蔡少河、陈雄辞、王锦武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 ...
拉芳家化(6036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雄辞
2025-02-24 11:3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雄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拉芳家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 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