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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2024年报净利润0.82亿 同比下降46.41%
同花顺财报· 2025-04-17 09:43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100 | 0.7400 | -44.59 | 1.36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8.78 | 8.59 | 2.21 | 8.54 | | 每股公积金(元) | 2.61 | 2.61 | 0 | 2.53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5.08 | 4.89 | 3.89 | 4.74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102.35 | 63.31 | 61.66 | 122.79 | | 净利润(亿元) | 0.82 | 1.53 | -46.41 | 2.79 | | 净资产收益率(%) | 4.63 | 8.64 | -46.41 | 12.61 |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14495.79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70.63%, ...
海程邦达:拟以4000万元至8000万元回购股份
快讯· 2025-04-17 09:39
海程邦达(603836)公告,公司计划以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 过1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29万股至 470.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至2.29%。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4-15 09:31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分别发表 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 ...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1 18:08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万元 ● 本次赎回金额:人民币19,500万元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5年2月27日,公司 ...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4-01 09:15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17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5JG3086 期(月月滚利 12 期特供 款 A)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本次赎回金额:人民币 19,500 万元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分别发表 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购 ...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05 09:45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公司拟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 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17,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国际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48,057.66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海程邦达(603836)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2-27 08:45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1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 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下属全资子 ...
海程邦达(603836)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7 16:0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009 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009号 致: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邦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海程邦达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