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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 合法合理性,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得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 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1:24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4 月 24 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公告
2024-04-25 11: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借款,免收借款利息并授权董事长延展借款期限。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免收利息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新化股份"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5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29元,共计募集资金57,015.00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新化 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23日正式进场审计,实 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的目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审 计计划、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719号)
2024-04-25 11:24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719 号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我们认为,新化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5 11:24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 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 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 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 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4-04-25 11:2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 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具体选举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 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 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5 11:24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2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将"宁夏新化化工 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6 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负责发行组织实施。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24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1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赵建标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性原则 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24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