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XINHUA CHEMICAL(603867)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适应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新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全体委 员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并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由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1:24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代码:603867 公司简称: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5 11:24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 王卫明先生回避表决。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2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不会因 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5 11:24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 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 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 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 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718号)
2024-04-25 11:2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718 号 ...
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25 11:2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9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66.4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180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25.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 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60 号《验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1:24
| 证券代码:603867 |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 | --- | --- | | 转债代码:113663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4 月 24 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 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 年 末 执 业 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计)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 司(含A、B股)审 计情况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祝立宏)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祝立宏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任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 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祝立宏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7 年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兼任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 2023年5月任新化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