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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1:24
| 股票简称:新化股份 | 股票代码:603867 | 公告编号:2024-017 | | --- | --- | --- | |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 转债代码:113663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1:24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监事正常享有的 监督权,履行正当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新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 和职工选举产生,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 职权。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 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干预、阻扰。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马文超)
2024-04-25 11:2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本人作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文超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南京 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博士后,教授。现任浙 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 "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当选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 ...
新化股份(60386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1:23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was ¥743,795,208.21,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2.35%[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76,119,767.38, showing a decrease of 2.83%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the period was ¥0.41, down by 2.38% from the previous year[4]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reached ¥743,795,208.21, an increase of 12.3% compared to ¥662,063,164.17 in Q1 2023[20] - Net profit for Q1 2024 was ¥88,465,979.16, representing a 4.2% increase from ¥84,753,139.12 in Q1 2023[21]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the period was 88,465,979.16 RMB, compared to 84,753,139.12 RMB in the previous year, indicating a year-over-year increase of 8.5%[24] Cash Flow and Liquidity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6,513,110.61, a decline of 113.51% year-on-year, primarily due to a decrease in cash received from sales[7] - The company's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were reported at ¥606,014,757.57, down from ¥732,030,664.02 in the previous quarter[15] -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totaled 620,207,671.41 RMB, while cash outflow was 626,720,782.02 RMB, resulting in a net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ons[25] - The company’s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was -76,776,687.30 RMB, a decline from a positive cash flow of 164,320,230.96 RMB in Q1 2023[26] - The company’s financing activities resulted in a net cash outflow of -47,229,170.24 RMB, compared to a net inflow of 4,188,258.72 RMB in Q1 2023[26]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3,972,714,925.21, a slight increase of 0.05%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s total assets amounted to ¥3,972,714,925.21, slightly up from ¥3,970,557,843.13 in the previous year[16] -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1,513,968,231.06 from ¥1,568,618,531.41 year-over-year[17]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ncreased to ¥2,221,840,010.13 from ¥2,204,974,219.69 year-over-year[17]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10,546[9] - The largest shareholder, Jiande State-owned Assets Management Co., Ltd., holds 16.8% of the shares[10] - The company did not report any significant changes in its shareholder structure or any new strategies during the quarter[12] Expenses and Investments - Total operating costs for Q1 2024 were ¥647,423,473.87, up 14.6% from ¥565,072,421.18 in Q1 2023[20]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increased to ¥25,553,339.91 in Q1 2024, compared to ¥16,700,849.15 in Q1 2023, reflecting a growth of 53.1%[21] - The company raised 27,976,800.00 RMB from investments in Q1 2024, compared to 35,441,223.12 RMB in Q1 2023[26] Foreign Exchange Impact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foreign exchange impact of 2,757,969.98 RMB o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contrasting with a negative impact of -2,308,160.82 RMB in the previous year[26] Financial Ratios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was 3.44%, a decrease of 0.32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4]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decrease in short-term borrowings to ¥5,004,736.10 from ¥48,046,673.60 in the previous quarter[16] - The company’s financial expenses decreased significantly to ¥984,197.28 in Q1 2024 from ¥8,087,649.46 in Q1 2023[21]
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1:23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 | --- | --- | --- | | 1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 | 74,317.22 | 65,000.00 | | | 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 | | | | | 合计 | 74,317.22 | 65,000.00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新化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1: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 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从董事中选举产生,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审 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其中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25 11: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i{\bf O}\,{\underline{{{-}}}}\,|{\underline{{{\bf u}}}}|\,{\hat{\Phi}}$$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 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外部董事、监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和监事,指不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 (一)公司长远利益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激 励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 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1 (三)绩效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 ...
新化股份: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5 11:23
天健审〔2024〕3720 号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4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 审计了后附的新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目 录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新化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 ...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1:2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 ...
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1:23
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化股份2024年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24年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 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具体融资金额 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