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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4-29 17:1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9 17:16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 关系管理和股权事务管理的专职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该部门的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解聘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事会秘书任职培 训证明。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17: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公司其他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统一公司信息 披露渠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五)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9 17:1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 |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 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飞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 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飞科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捐赠事项 的规范性及合理性,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 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 公司财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资助等具体情形。 第十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 物资)。下列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 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 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裁负责各自权限内的对外捐赠方案的审批。 第五条 总裁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领导工作。 第六条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对外捐赠事项的具体事务。 第三章 对外捐赠和赞助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财产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票据、信用证融资等。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等。 本制度中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 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 (二)公司原则上只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贷款并寻求担 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可与其他企业(一般为上市公司或资信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降低经营风险,提升企业价值,明确 内部审计的职能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 象,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被审计对象应当配合内部审计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 碍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监察部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审计监察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9 16:3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 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