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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9 17:1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17:1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参 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1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鉴中)
2025-04-29 17:16
上海飞科申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鉴中)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本人金鉴中作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 谋与监督作用,为保证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4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金鉴中,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曾任黄浦区房产管理局财务科长,新黄浦集团总会计师、总裁助理、副总裁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9 17:1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上海飞科电器有限公司以 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89541823F。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6]54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60 万股,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曼莉)
2025-04-29 17:16
本人蔡曼莉作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 谋与监督作用,为保证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4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曼莉)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蔡曼莉,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注册税务师、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监 管一处处长、北京雅迪数媒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广播电视信 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新 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9 17:1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行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各种资产形式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分为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指企业经过决策和批准等一系列程序,以形成生产经营性的自 用固定资产为目标的投资活动,包括基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无形资产投资主要指公司或子公司购入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的投资行为。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4-29 17:1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9 17:16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 关系管理和股权事务管理的专职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该部门的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解聘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事会秘书任职培 训证明。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17: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公司其他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统一公司信息 披露渠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五)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
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9 17:1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 |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 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