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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 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 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审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 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董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牧高笛户外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全体委员在委员 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 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 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牧高笛户外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 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信息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相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
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