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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与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 ...
金桥信息(6039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桥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 ...
金桥信息(6039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信息交易等证券违 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
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 ...
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
金桥信息(60391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程序,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可 以不再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暂缓、 ...
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等情况,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辞职生效。辞职的具体程序 由其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 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法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 第六条 股东会或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议解任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前通知本人,并给予申辩机会。 解任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董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 履行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对董事候 ...
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 审查决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 起六十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 ...
金桥信息(60391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9:03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六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