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HO ECO(60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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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个人的影 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
正和生态(6050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 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 ...
正和生态(6050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 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以下简称"重 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公司,应当及 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 报告的制度。如董事长收到报告,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 织临时报告 ...
正和生态(60506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 金管理。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负有法定 ...
正和生态(6050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实施责任追 ...
正和生态(6050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 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 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 ...
正和生态(6050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 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正和生态(605069) -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理(总裁)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总裁)的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设计总工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 中,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总 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总裁)办公会制度,总经理(总裁)通过总经理(总 裁)办公会商议、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总经理(总裁 ...
正和生态(60506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使独立董事有效的履行其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 ...
正和生态(6050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 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深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