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DW(60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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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9 16:10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rules are established to clarify the responsibilities and powers of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standardize its organization and behavior, and ensure the legal exercise of rights by shareholders [2][3]. Shareholders' Meeting Authority -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is the company's authority body, responsible for approving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exceeding 30 million yuan and accounting for more than 5% of the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3]. - The meeting also has the authority to approve changes in the use of raised funds, equity incentive plans, and other matters as stipulated by laws and regulations [3]. Meeting Types and Conditions - The company holds an annual shareholders' meeting once a year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accounting year [5]. - Temporary meetings must be convened within two months of certain events, such as insufficient directors or requests from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10% of shares [6][7]. Notification of Meetings - Shareholders must be notified of the annual meeting at least 20 days in advance and temporary meetings at least 15 days in advance [9]. - Notifications must include meeting details, proposed agenda items, and the rights of shareholders to attend and vote [10]. Meeting Procedures - The meeting can be held at the company's registered address or other designated locations, 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methods may also be used [21]. - The meeting must maintain order, and only authorized individuals may attend [21][75]. Voting and Resolutions - Each share carries one vote, and the voting process must be transparent, with results announced immediately [52][66]. - Ordinary resolutions require more than half of the votes, while special resolutions require two-thirds [69]. Record Keeping - Detailed records of the meeting must be maintained, including attendance, proposals discussed, and voting results [40][79]. - The company must disclose the resolutions made at the meeting in a timely manner [72][83].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再具备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内 部监控与审计体系,加强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的监督以及 对财务信息的审计,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子(分)公司、 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 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须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总经理人选。 第五条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2025年7月修订)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它通过系统的、规范的方法,检查和评价公司各级组 织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 性,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帮助各级管理部门有效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 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同行业、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 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权、利 "的统一; (三)与公司年度效益、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考核目标完成相结合 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
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9 08:31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 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富春染 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负 责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及以上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 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