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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10-30 08:43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08:43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 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08:43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江 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 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30 08:43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042 万股,具体如下: 1、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3.042 万股; 2、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3.00 万股; 回购价格: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07 元/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13 元/股。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042 万股限制性股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30 08:4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 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2024-10-30 08:4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要求,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 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 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0-30 08:41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13,417,780 股减至 313,357,360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313,417,780.00 元减少 313,357,360.00 元。最终的股本变 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 6 名原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30 08:41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并拟定相关处理方 案;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 ...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0-30 08:4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
晨光新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调整及回购注销法律意见书
2024-10-30 08:41
关于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71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2288 传真:021-38862288*1018 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晨光新材、公司 | 指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1 年激 | 指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 | | | 本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