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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 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一)持有 5%以上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将相关信息通过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形式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条件的媒体对外发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高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应当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董事会 决议后进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有关参与人员和机构因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 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且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 的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深化投资者对 于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执行本制度 的审议程序及对外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 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对外担保的主办部门为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协办,必要时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为独立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 第五条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 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和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细则的 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 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单方面认为必要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宁波德昌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 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