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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更正版)
2025-11-27 08:0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更正版)
2025-11-27 08:0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宁波德昌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参股公司的其他股 ...
德昌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Core Points - 德昌股份 announced the results of its second board meeting on November 26, 2025, where it approved the nomination of candidates for the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1] - The company nominated Huang Yuchang, Zhang Liying, and Huang Shi as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Zhang Jianming, Zhao Yifen, and Yu Yaguai as independent directors [1] - The new board will also include one employee director elected by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assembly after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1]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6 13:3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四)辞任董事存在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1 - 第四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离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6 13: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1-26 13:3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 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切实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 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下同)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八条 根据项目性质,总经理应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6 13: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公司董事会审查、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主要依据。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 以连续聘任。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委托提名委员会开展董事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5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8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