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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 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负责公司财务报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关联交易的相关日常管理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在每年第四季度拟定公司关 联人清单,并由财务部下发到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该关联人清单将根据实 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每年年末,财务部根据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生额及公司实际 发展需要,拟定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算,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对于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应当统计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 《上市公司信息披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规避投资风险,防止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 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 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 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 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审计人员若干,负责人必须专职,负责内审 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德昌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人员,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等有关方面的 适当性、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 以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 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 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 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 监督、审核、沟通及协调。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1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 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德昌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 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 ...
德昌股份(605555) -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6 13:0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保证提供信息和 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获悉重大信息时,负有及时 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义务。 第二章 信息范围与报告时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息 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